那霸機場營業所停車場 | |
可用時間 | 08:00 ~ 19:00 |
區域 | 那霸(機場) |
休館日 | 全年無休 |
營業時間 | 08:00-19:00※時間外応相談※ |
辦公室照片 | |
地址 | 沖縄県那覇市曙1-10-6 |
使用條件 | 使用車輛注意事項 以下情況不能使用租賃汽車。 感謝您的體諒。 ・持有臨時駕照的人 ・使用當天未出示駕駛執照的人 ・如果您擁有菲律賓頒發的駕駛執照且非菲律賓國籍,我們可能會要求您確認您前往菲律賓的旅行記錄。如果我們懷疑透過網路取得的駕駛執照或國際駕駛執照是偽造的,我們將拒絕您的借車。 現場可以申請額外的駕駛者。 |
支付方式 | 預訂時需透過信用卡支付全額費用。 |
注意事項 | <當日預約變更> 如果因航班延誤或其他個人情況導致您的預訂有任何變更,請與我們聯絡。 預訂後,可透過系統寄出的聯絡信件確認租車公司的LINE、電話等資訊。 <車輛變更> 由於事故或故障,預訂的車輛可能無法在當天使用。在這種情況下,您將被引導至同級別的車輛。 <導航的使用方法> 當車輛停止並拉起手煞車時即可使用。 |
取消政策 | ※ 注意:若因客戶個人原因取消,也會產生取消費。 如果航空公司決定在颱風期間取消航班,則無需支付取消費。 但是,如果您在航班取消前自行決定取消航班,則將適用取消政策。 黃金週、元旦、農曆新年、盂蘭盆節期間,商品按照單獨的取消政策。 |
關於賠償/保險 | 一次意外後的賠償和保險 1.車輛無法使用的情況 如果您在事故解決後使用道路救援還車,則無論剩餘使用天數如何,合約都將終止。 即使加入保險、客戶可能也會有支付額外負擔的金額的情況。(不考慮車輛狀況,不合理的操作造成的汽車故障,均由客戶負擔。) 2.車輛可以使用的情況 發生事故後,保險適用「基本免責」。如果發生第二次事故,客戶將需要支付費用。 第一次事故發生後,可以選擇重新加入保險。 重新加入時,將計算自事故發生時起的剩餘使用天數,並在通知客戶金額後保險啟用。也可以還車時付款。 上記內容任意選擇,推薦在購入。 |
免責賠償 | ● 租車保険内容 対 人:1名限度額 無限制(不含自動車損害賠償責任保険金額) 対 物:1事故限度額 無限制(免責額:5萬日幣) 車 輛:1事故限度額 時価(免責額:5萬日幣)※阿爾法、巴士、計程車、大型貨物車等的免責10萬日幣 人身傷害:每名最高3,000萬日幣(定員数) ●關於免責金額(免責補償制度是什麼?) 1.使用租賃汽車發生事故時,客人負擔金額為免責金額,對物50,000日幣+車輛50,000至100,000日幣。 2.為了免除免責額,您可以加入免賠額補償制度。 3.但請注意,如果您違反規定或造成事故,疏忽通知警察或沒有事故證明,即使您享受豁免制度,您也將無法獲得保障。 ● 營業賠償損失(NOC) 萬一租賃車輛發生事故,需要修理或更換零件時,作為修理期間的營業補償的一部分,根據損壞程度、修理期限,將支付以下金額。無論您是否加入免責,都會支付此費用。 (1)租賃車可以開回營業所 :50,000日幣~ (2)租賃車不可以開回營業所:50,000日幣~ ● 不適用保険・補償制度的情況 1.對於不在賠償制度範圍內或超出賠償限額的任何損壞,客戶將承擔責任。 2.事故發生時未遵守與事故現場的警察和本公司聯繫等規定的程序。 3.違反租賃協議的情況。 - 滋事(違法)停車而導致的損害 - 所有違反交通法規的事故 - 飲酒及酒後駕駛 - 薬物使用 - 未經授權自行延長使用 - 由合約中指定的承租人或合約中指定的承租人授權的助理駕駛員以外的人駕駛 - 無證駕駛(包括駕駛執照被吊銷或違反可駕駛車輛類型的情況) - 未經許可進行和解 - 各種測試・競技使用或牽引其他車輛・推拽車輛 - 其他屬於租賃條款(租賃條款)規定的免責事項的事故 4.適用本公司所簽訂損害保險的保險條款的免責條款的情況。 - 故意事故 - 鑰匙紛失・破損 - 客戶所有、使用、管理財物的損害 - 未經許可的維修 5.使用、管理上的故障的情況。 - 車鑰匙未取出或未鎖車而導致的盜車等情況 - 由於使用不當造成車身損壞或腐蝕而造成的損壞 - 車内装備的汚損 - 装備品(車胎破裂、爆胎、輪圈蓋)的紛失・破損 - 海岸、河川床或林間等車道以外走行的車両損害(在維護和管理的道路以外的道路上發生事故) - 加油時因燃油類型錯誤造成的損壞 - 加油時使用錯誤類型的燃油會產生維護費用 - 使用過程中對電池進行放電 - 自損事故也必須聯絡警察、通知租車公司。 - 請於辦公時間內到辦公室報。 |
NOC詳細內容 | NOC(營業賠償損失)是對營業損失的補償、由客戶支付。 萬一租賃車輛發生事故,需要修理或更換零件時,作為修理期間的營業補償的一部分,根據損壞程度、修理期限,將支付以下金額。無論您是否加入免責,都會支付此費用。 (1)租賃車可以開回營業所 :20,000日幣~ (2)租賃車不可以開回營業所:50,000日幣~ ※ 即使可以開回營業所還車,如果發生嚴重事故,也會收取 5 萬日幣的費用。 |
關於賠償/保險 | 一次意外後的賠償和保險 1.車輛無法使用的情況 如果您在事故解決後使用道路救援還車,則無論剩餘使用天數如何,合約都將終止。 即使加入保險、客戶可能也會有支付額外負擔的金額的情況。(不考慮車輛狀況,不合理的操作造成的汽車故障,均由客戶負擔。) 2.車輛可以使用的情況 發生事故後,保險適用「基本免責」。如果發生第二次事故,客戶將需要支付費用。 第一次事故發生後,可以選擇重新加入保險。 重新加入時,將計算自事故發生時起的剩餘使用天數,並在通知客戶金額後保險啟用。也可以還車時付款。 上記內容任意選擇,推薦在購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