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基本補償】4人座輕型車(免費兒童座椅1個、免費機場接送、倒車顯影)
- 4名 (機内用)2 AT G 660cc
- 中文對應
- Bluetooth
- 日文導航
- 倒車顯影
- 手機架
- 可以刷卡支付
- ETC卡可出租 付費
- 免費接駁車 (機場---租車店鋪)
- 兒童安全座椅1台免費
- 禁煙車
- 滿21歲可駕駛
- 付費嬰兒車出租
- 含自損事故賠償
- 營業處 那霸機場店 (9點~19點)
- 車型N-BOX
- 類型輕型車 4人座
1日 ¥4,700
- 1個兒童座椅免費
- 免費機場接送服務,提供ETC卡租借(僅能當場確認有無庫存)
1日 ¥4,700
1日 ¥6,000
1日 ¥6,500
1日 ¥8,000
1日 ¥9,000
1日 ¥9,000
剩1輛
1日 ¥10,000
剩1輛
1日 ¥12,000
1日 ¥15,000
剩1輛
那霸機場店 | |
可用時間 | 09:00 ~ 19:00 |
區域 | 那霸(機場) |
訪問 | 那霸機場免費接駁車20分鐘 |
休館日 | 全年無休 |
營業時間 | 09:00~19:00 |
地址 | 沖縄県豊見城市与根206 |
使用條件 | <車輛使用注意事項> 以下情況將無法租車。 ・持有臨時駕照者 ・未攜帶駕照等所需證件者 可在辦理租車手續時追加登記其他駕駛者資料。 |
支付方式 | 付款方式1 預訂時支付訂金,取車時以現金或信用卡支付剩餘金額。 付款方式2 現場用現金或信用卡全額付款 |
注意事項 | <當日預訂變更> 若因航班延誤或其他情況導致您的預訂發生變更,請聯繫我們。 顧客預訂租車後,可透過系統寄出的聯絡信件確認租車公司的電話等聯絡資訊。 <關於兒童座椅> 根據計劃可能會收取費用 - 需提前預訂 <車輛變更> 在某些情況下,預訂的車輛可能會因事故或故障而無法在當天使用。 在這種情況下,您將被引導至同級別的車輛。 <導航的使用方法> 可以在車輛停止並施加駐車製動時使用。 |
取消政策 | 因颱風班機取消時,不會收取取消費。 但若在航空公司公告前自行取消租車,將依規定收取取消費。 日本黃金週、年假期間、盂蘭盆節假期可能會有不同規定,屆時請參照方案內容。 |
關於賠償/保險 | 一次意外後的賠償和保險 1. 車輛無法行駛時 處理完事故,透過道路救援服務將車輛送回營業所時,無論剩餘天數多寡,都會直接終止租賃合約。 根據顧客購買的保險方案,仍有需支付額外金額之可能。 (未考量車輛狀況強行駕駛之情況下,須由客戶自行負責。) 2.車輛仍可行駛時 屬「基本免責」範圍,但若再次發生事故,顧客就須自行支付費用。 發生第一次事故後,可選擇重新投保。 重新投保時,會以發生事故後的剩餘天數計算,告知顧客金額後,確認是否要重新投保,並於還車時支付新增的保險費用。 以上保險無強制性,但會建議顧客重新投保。 |
免責賠償 | ● 租車保險詳情 適合人數:1人限制 無限制(不包括汽車責任保險金額) 財產:每次事故金額不限(扣除金額:50,000日元) 車輛:1次事故限額市值(扣除金額:50,000日元)*Alphard扣除額100,000日元 人身傷害:每人最高3000萬日元(人數有限) ●關於扣除金額(扣除補償制度是怎樣的?) 1. 使用租賃汽車時發生事故時,顧客承擔的金額為扣除金額,即對象5萬日元左右+車輛5萬~10萬日元。 2. 為了免除免賠額,您可以加入免賠額補償制度。 *本產品包含責任保險。 3. 但請注意,如果您在發生違法行為或發生事故時未聯繫警方,且沒有事故證明,即使您處於免責和賠償制度中,您也將被取消資格。 ● 非運營費用(NOC) 萬一租賃汽車發生事故,需要修理車輛或更換零部件時,將根據修理期間、損壞程度、修理期限或豁免制度。無論您是否是會員 (1) 租賃車輛為自走式時:20,000日元~ (2) 租賃車輛非自走式時:50,000日元~ * 即使自駕還車,嚴重事故也可能被收取5萬日元。 ● 不適用保險/賠償制度時 1. 任何不在賠償制度範圍內的損壞或超過賠償限額的損壞將由客戶承擔。 2. 事故發生時,沒有從事故現場聯繫警察和本公司等預定程序時。 3. 違反租賃協議。 - 滋擾(非法)停車造成的損壞 - 所有違反交通法規的事故 - 酒後駕車 - 用藥 - 未經授權的擴展 - 由合同中指定的借款人或合同中指定的借款人認可的副駕駛員以外的人駕駛 - 無證駕駛(包括吊銷駕駛執照或違反可駕駛車輛類型的情況) - 如果未經許可進行結算 - 用於各種測試/比賽,或用於牽引/助推其他車輛時 - 屬於租賃協議(租賃協議)中規定的免責事項的其他事故 4. 屬於我公司承保的財產保險保險合同免責範圍的。 - 故意事故 - 鑰匙丟失/損壞 - 客戶擁有、使用或管理的財產損壞 - 未經授權的維修 5. 如果使用或管理出現故障。 - 如果車輛因鑰匙插入或解鎖而停放而被盜。 - 由於使用不當造成車身損壞或腐蝕而造成的損壞。 - 車內設備污染 - 設備丟失或損壞(朋克、爆裂、煮沸蓋) - 在道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時對車輛造成的損壞,例如海岸、河床或森林地區(在維護和管理的道路以外的道路上發生事故) - 加油時因燃油類型錯誤造成的損壞 - 加油時使用錯誤類型的燃油會產生維護費用 - 耗盡使用中的電池 - 即使事故是您自己造成的,也請務必向警察或營業所報告。 - 請在工作時間內到辦公室報到。 (9:00-19:00) |
NOC詳細內容 | 「NOC(Non-Operation Charge):休業賠償」是指因事故或車內污損,導致車輛無法出借給下一位顧客時,租車公司所產生的營業賠償,須由租借顧客支付。 (1) 車輛能夠歸還至預定的營業所(可行駛):50,000日圓 (2) 車輛無法歸還至預定的營業所(無法行駛):100,000日圓 (3) 車輛仍可行駛,卻未歸還至預定的營業所:100,000日圓 |
關於賠償/保險 | 一次意外後的賠償和保險 1. 車輛無法行駛時 處理完事故,透過道路救援服務將車輛送回營業所時,無論剩餘天數多寡,都會直接終止租賃合約。 根據顧客購買的保險方案,仍有需支付額外金額之可能。 (未考量車輛狀況強行駕駛之情況下,須由客戶自行負責。) 2.車輛仍可行駛時 屬「基本免責」範圍,但若再次發生事故,顧客就須自行支付費用。 發生第一次事故後,可選擇重新投保。 重新投保時,會以發生事故後的剩餘天數計算,告知顧客金額後,確認是否要重新投保,並於還車時支付新增的保險費用。 以上保險無強制性,但會建議顧客重新投保。 |